照顧者必須體認一個很重要的事實,就是「唯有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,才能提供被照顧者最好的照顧與陪伴」。

因此一味的犧牲自己的需求,不懂得愛護自己,是沒有辦法提供品質良好的「愛的勞務」....在一個家屬聚會的團體裡,阿香訴說著她近五、六年來照顧患有失智症婆婆的辛苦,婆婆有數次被送到警察局的經驗,且婆婆有時不知她是誰,會亂稱呼她「阿姐」,讓她啼笑皆非。 

半年前婆婆在浴室跌倒,造成行動不便,不再外出亂跑,但食衣住行、沐浴更衣、吃飯都要人幫忙,則是另一層面照顧的辛苦。阿香家中尚有先生、兒子、媳婦及2歲的小孫女,先生不太管事,兒子、媳婦上班工作,2歲的小孫女平時在家也是阿香幫忙照顧,近幾個月來,阿香常覺得很疲累、睡得不好,常常會對婆婆及小孩子發脾氣,事後心裡覺得過意不去,但又覺得脾氣很難控制,不知如何是好……。

生活裡,像阿香這樣的家庭照顧者粗估約有數十萬左右,當我們親愛的家人,尤其是父母、公婆有生病、失能的情形時,最能仰賴提供照顧的人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

四個層面檢視是否壓力過重做為一個全職的家庭照顧者,也許是自由意思下的選擇,也許是家庭情境氣氛下不得不的決定,都意味著生活作息的改變,照顧者可以從以下四個層面檢視自己是否有壓力過重的徵兆:

一、睡眠不佳:容易失眠、夢多、淺眠。

二、胃口不佳:常不想吃東西或吃不下。

三、情緒不穩:容易擔心、焦慮、鬱鬱寡歡、易怒、想哭等。

四、身體健康變差:沒體力,腰痠背痛,或有其它身體疾病等。

照顧者必須體認一個很重要的事實,就是「唯有保持自己的身心健康,才能提供被照顧者最好的照顧與陪伴」。因此一味的犧牲自己的需求,不懂得愛護自己、善待自己,是沒有辦法提供品質良好的「愛的勞務」。

以下是幾點給家庭照顧者的建議:

一、認識並察覺自己的壓力徵兆,適時的舒解壓力。

二、適時給自己一個休息的時段,請親友、家人偶爾接受照顧的責任。

三、適當的運用政府的社會資源求助,如居家服務、喘息服務等。

四、利用器具或輔具或環境的改善,以減輕照顧時的困難與壓力。

五、參加一些教育訓練課程,增進對疾病的認識與照顧的知能。

六、為情緒壓力找出口,與親朋好友連絡、聊天、聚會,參加支持團體,分享及學習照顧經驗。

七、安排適當的運動與休閒,維持身體的健康,保有良好的體力。

八、拒絕無謂的罪惡感,告訴自己我有權力尋求協助,我有權利過更好、更健康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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